关于转发天津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津统办 [2006]13 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转发天津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津统办 [2006]13 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区统计局 200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