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统发[2006]  号

关于转发天津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津统办 [2006]13 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区统计局
   2006.3.15

 

 

 
Copyright © 2001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主办单位:天津市河北区统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宙纬路11号 邮编:300142 E-mail: hbsb@tjtj.stat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