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 2006年基本单位半年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我区决定开展 2006年基本单位半年报工作。 基本单位半年报的调查对象为 2006年上半年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新增、变更的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调查时点为2006年6月30日,时期数据为2006年上半年。各有关单位在2006年9月26日之前将有关报表上报到各街统计办。
河北区统计局 2006.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