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统发[2007]  号

关于布置 2007年上半年基本单位半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 2007年上半年基本单位半年报工作,报表范围为2006年下半年新增、变更的单位,要求各有关单位及时准确的将调查数据上报到各街统计办。

 

 

 
   

   河北区统计局
   2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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