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统发[2007]  号

关于布置 2007年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业、星级以外住宿业、限额以下餐饮业样本单位定期报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 2007 年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业、星级以外住宿业、限额以下餐饮业样本单位定期报表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客观反映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天津市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将你单位纳为定期报表样本单位,接到本通知之日起执行统计报表制度,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统计制度及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按文件中规定的表种和时间向河北区统计局普查中心报送统计资料,对拒报和屡次迟报的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天津市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河北区统计局
   200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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