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第一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

河北区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区统计局

2006 年 1 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和天津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的通知》要求,我区自 2004 年起在本区域范围内启动普查工作,本次普查时点为 2004 年 12 月 31 日,调查的时期资料为 2004 年度。普查对象为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各级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以及科技活动情况等。本次普查历时两年,共分为五个阶段,即普查准备阶段、清查摸底阶段、普查登记阶段、数据处理及上报阶段、数据开发利用和总结表彰阶段。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区普查办的具体组织实施下,通过各街普查办及区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以及全体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现已圆满完成普查登记、数据审核汇总等项工作,并顺利通过了市普查办数据质量验收。
   为使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我区区域经济情况,现将我区第一号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普查结果显示, 2004 年末我区区域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各级各类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 5834 个,其中法人单位 4441 个。在全部法人单位中,企业单位法人 3620 个,事业单位法人 277 个,机关单位法人 106 个,社会团体单位法人 73 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115 个,其他单位法人 250 个。产业活动单位 1393 个,其中,第二产业 121 个,第三产业 1272 个。有固定经营场所个体经营户 14365 户,其中,第二产业 448 户,第三产业 13917 户(详见表 1 )。

           表 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 )

所占比重 ( )

一、法人单位

4441

100.0

企业法人

3620

81.5

事业法人

277

6.3

机关法人

106

2.4

社会团体法人

73

1.6

民办非企业法人

115

2.6

其他法人

250

5.6

二、产业活动单位

1393

100.0

第二产业

121

8.7

第三产业

1272

91.3

三、个体经营户

14365

100.0

第二产业

448

3.1

第三产业

13917

96.9

1、法人单位按登记注册类型
  从法人单位登记注册类型看,在 4441 个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 4267 个,占全部法人单位总量的 96.1 %,其中,国有单位 933 个,占全部单位的 21.0 %;集体单位 803 个,占 18.1 %,私营企业 1445 个,占 32.5 %。外商及港澳台合资、合作、独资企业 174 个,占 3.9 % ( 详见表 2) 。

  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

单位数(个)

所占比重(%)

4441

100.0

内资

4267

96.1

国有

933

21.0

集体

803

18.1

股份合作

41

0.9

联营企业

16

0.4

国有联营

4

0.1

集体联营

4

0.1

国有与集体联营

3

0.1

其他联营

5

0.1

有限责任公司

519

11.7

国有独资公司

19

0.4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00

11.3

股份有限公司

49

1.1

私营企业

1445

32.5

私营独资

288

6.5

私营合伙

94

2.1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995

22.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68

1.5

其他

461

10.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76

1.7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7

0.8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4

--

港澳台商独资

34

0.8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

--

外商投资企业

98

2.2

中外合资经营

47

1.1

中外合作经营

3

--

外资企业

48

1.1

2、法人单位按地区分布(不含金融业)
  我区的法人单位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单位拥有量自西向西向东呈递减态势,法人单位拥有量前三位的街是望海楼街、鸿顺里街和光复道街 ( 详见表 3) 。

3 法人单位的地区分布

法人单位数(个)

所占比重(%)

光复道街

593

13.4

望海楼街

692

15.6

鸿顺里街

642

14.5

新开河街

463

10.5

铁东路街

286

6.5

建昌道街

362

8.2

宁 园 街

457

10.3

王串场街

404

9.1

江都路街

325

7.3

月牙河街

199

4.6

4423

100.0

3、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批发零售企业 361 个,占 29.4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87 个,占 15.3 ;房地产业 162 个,占 13.3 %,以上三个行业合计占 58.0 %(详见表 4 )。

             表 4 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

产业活动单位个数(个)

所占比重(%)

制造业

65

4.7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4

1.7

建筑业

32

2.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5

4.7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4

1.0

批发和零售业

403

29.0

住宿和餐饮业

53

3.8

金融业

107

7.7

房地产业

163

11.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3

7.4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0

1.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8

2.0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47

3.3

教 育

18

1.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74

12.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

0.8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66

4.7

小 计

1393

100.0

4、个体经营户行业分布
  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商业零售业 7539 个,占个体经营总户数的 52.5 %、居民服务业 1778 个,占 12.4 %;批发贸易业 1351 个,占 9.4 %;其他服务业 1288 个占 9.0 %;餐饮业 1257 个,占 8.8 %(详见表 5 )。

               表 5 个体经营户行业分布

个体经营户数(个)

所占比重(%)

工 业

247

1.7

建筑业

201

1.4

交通运输业

1

批发零售业

8890

61.9

住宿餐饮业

1265

8.8

房地产业

188

1.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6

0.4

教 育

12

0.1

卫生、社会保障和福利业

140

1.0

居民服务业

1778

12.4

文化体育娱乐业

299

2.1

其他服务业

1288

9.0

14365

100.0

二、从业人员(不含金融业)
   2004 年末,区域内从事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为 213622 人。其中,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 66284 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 31.0 %,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 147338 人,占 69.0 %。个体经营人员 27832 人。
   在单位从业人员中,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5032 人 ,占 35.1 %;工业 54906 人,占 25.7 %;批发零售贸易业 15144 人,占 7.1 %;建筑业 11378 人,占 5.3 %;教育 10887 人,占 5.1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8578 人,占 4.0 %(详见表 6 )。

6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行业分布

按行业门类、大类分组

法人单位数

(个)

所占比重

(%)

从业人员

(人)

所占比重

(%)

4423

100.0

213622

100.0

工业

1174

26.5

54906

25.7

建筑业

165

3.7

11378

5.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7

2.4

75032

35.2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1

0.9

1998

0.9

批发和零售业

1245

28.1

15144

7.1

住宿和餐饮业

130

2.9

5067

2.4

房地产业

177

4.0

5405

2.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87

6.5

3894

1.8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10

2.5

6786

3.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3

0.8

2212

1.0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41

5.5

4388

2.1

教育

199

4.5

10887

5.1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97

2.2

7273

3.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1

1.2

674

0.3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66

8.3

8578

4.0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 0.5 %、 9.9 %、 15.4 %、 48.2 %和 26.0 %。在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具有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占 12.5 %、 35.1 %和 41.0 %。在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占 0.2 %、 1.2 %、 31.0 %和 19.0 %(详见表 7 )。

7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学历、职称、技术等级情况  

就业人员 ( )

女性比重 (%)

女性

一、就业人员合计

213622

63690

29.8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1009

361

35.8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者

21044

7848

37.3

具有大专学历者

32816

13143

40.1

具有高中学历者

103027

30606

29.7

具有初中及以下学历者

55726

11732

21.1

二、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合计

47059

19193

40.8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

5885

2298

39.0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者

16499

7016

42.5

具有初级技术职称者

19310

7774

40.3

三、具有技术等级证书人员合计

132110

32898

24.9

高级技师

238

40

16.8

技师

1603

296

18.5

高级工

40947

6324

15.4

中级工

25043

4535

18.1

三、企业实收资本(不含金融业)
  
2004 年末,区域内第二、三产业 3602 个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为 2838708 万元。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中,由国家投入的资本 2082905 万元,占 73.4 %;集体投入的资本 97614 万元,占 3.4 %;个人投入的资本 363222 万元,占 12.8 %;港澳台投入的资本 50983 万元,占 1.8 %;外商投入的资本 74365 万元,占 2.6 %。各类企业法人单位实收资本(详见表 8 )。
                 表 8 企业法人单位实收资本情况

实收资本(万元)

所占比重(%)

总计

2838708

100.0

内资

2614588

92.1

国有

1854820

65.3

集体

49343

1.7

股份合作

3357

0.1

联营企业

2145

0.1

国有联营

851

集体联营

144

国有与集体联营

807

其他联营

343

有限责任公司

319589

11.3

国有独资公司

51746

1.8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67843

9.4

股份有限公司

22969

0.8

私营企业

358077

12.6

私营独资

13203

0.5

私营合伙

3879

0.1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334345

11.8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6649

0.2

其他

4288

0.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82085

2.9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71048

2.5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2033

0.1

港澳台商独资

8862

0.3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

0.0

外商投资企业

142035

5.0

中外合资经营

131267

4.6

中外合作经营

1660

0.1

外资企业

9108

0.3

四、企业总资产(不含金融业)
   2004 年末,区域内第二、三产业 3602 个企业法人单位的总资产已达 9347439 万元。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总资产 中,国有企业总资产 5916593 万元,占 63.3 %;集体企业总资产 206630 万元,占 2.2 %;私营企业总资产 1032107 万元,占 11.0 %;港澳台企业总资产 214018 万元,占 2.3 %;外商企业总资产 548654 万元,占 5.9 %。各类企业法人单位总资产(详见表 9 )。
                  表 9 企业法人单位总资产情况

总资产(万元)

所占比重(%)

总计

9347439

100.0

内资

8584768

91.8

国有

5916593

63.3

集体

206630

2.2

股份合作

13353

0.1

联营企业

19360

0.2

国有联营

15207

0.2

集体联营

202

0.0

国有与集体联营

3757

0.0

其他联营

194

0.0

有限责任公司

1260703

13.5

国有独资公司

107081

1.1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153623

12.3

股份有限公司

100248

1.1

私营企业

1032107

11.0

私营独资

43359

0.5

私营合伙

6778

0.1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965384

10.3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6586

0.2

其他

35775

0.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14018

2.3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165940

1.8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0418

0.3

港澳台商独资

17518

0.2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

0.0

外商投资企业

548654

5.9

中外合资经营

509958

5.5

中外合作经营

7829

0.1

外资企业

30867

0.3

注释:

  【 1 】 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本次普查未包括国际组织。
   【 2 】 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 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⑴ 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⑵ 独立拥有和使用 ( 或授权使用 ) 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⑶ 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在有关部门登记为法人,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或作为产业活动单位普查,或并入上一级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 是指法人单位的附属单位,且具备以下条件:⑴ 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⑵ 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⑶ 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个体经营户 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包括: (1) 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2) 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 没有领取执照或证书,或按照有关规定免于登记,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年内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个体户。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活动。
   【 3 】 从业人员 :是指 2004 年 12 月 31 日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岗的就业人员。未包括上述范围之外的就业人员。
   【 4 】 企业总资产 :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按其流动性(即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划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 5 】 企业实收资本 :是指企业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各种形式的投入。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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